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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內容
法規名稱:
(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)「新申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(文件)之事業為加油站業(洗車業),新申請未涉及變更是否須進行功能測試」案
公發布日:
民國 97 年 02 月 05 日
發文字號:
環署水字第0970009994號函
法規體系:
水污染防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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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內容
條文檢索
依據水污染防治法規定,除水措變更涉及「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
請審查辦法」第 19 條第 3 項之情形外,新申請(未涉及變更)水污染
防治許可證(文件)之事業,無需進行功能測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