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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內容
法規名稱:
(水污染防治法第33條)有關貴局會勘所轄○○公司○○加油站之「管線區」及「泵島區」之管線申請免監測乙案,復如說明,請查照
公發布日:
民國 97 年 09 月 02 日
發文字號:
環署土字第0970066083號函
法規體系:
水污染防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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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內容
條文檢索
主旨:有關 貴局會勘所轄○○公司○○加油站之「管線區」及「泵島區
」之管線申請免監測乙案,復如說明,請 查照。
說明:
依「加油站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」(以下簡稱
「管理辦法」)第9條規定,地下儲槽系統配置之「管線」設置二次阻隔層
或採用明管或配置吸取式管線者,得免依同辦法第8條規定進行監測及第
15條規定申報監測紀錄。爰此,經審視所附之會勘紀錄與站方之現況說明
,本案A區「管線區」與「泵島區」之管線顯未符免監測之條件,故仍須
依上述規定辦理監測與申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