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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內容
法規名稱:
(水污染防治法第2條)有關血液透析病床19床及觀察病床1床之診所,是否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定義之事業
公發布日:
民國 104 年 11 月 02 日
發文字號:
環署水字第1040085948號
法規體系:
水污染防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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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內容
條文檢索
依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業別 55. 業別、醫事機構, 2. 非位於
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( 3 )病床數 20 床以上,查旨揭診所有血液透析
病床 19 床及觀察病床 1 床,已達前述規定之病床數,爰此,旨揭診所
屬水污染防治法之事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