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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沿革

法規名稱: 廢棄物清理法
公發布日: 民國 63 年 07 月 26 日
修正日期: 民國 106 年 06 月 14 日
發文字號: 華總一義字第10600072531號令
法規體系: 廢棄物管理處-循環辦/廢棄物清理
立法理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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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 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十四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 10600072531  號
    令修正公布第 38、53 條條文
13. 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 10600005851  號
    令修正公布第 2、14、28、30、31、39、41、45、46、48、52、53、
    55、56、58  條條文;並增訂第 2-1、39-1、63-1  條條文
12. 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二十九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 10200101291  
    號令增訂公布第 50-1 條條文
11. 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 10100264201  
    號令修正公布第 71、77 條條文;並自一百零一年九月六日施行
10. 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三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 09500075791  號令
    修正公布第 46、77 條條文;並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
9.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 09300104251  號令修正
  公布第 51 條條文
8.中華民國九十年十月二十四日總統(90)華總一義字第 9000206500 號
  令修正公布全文 77 條;並自公布日施行
7.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十九日總統(89)華總(一)義字第 890001196
  0 號令修正公布第 4、35  條條文
6.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十四日總統(88)華總(一)義字第 880015981
  0 號令修正公布第 5、13、17、22、34  條條文;並增訂第 34-1 條條
  文
5.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三月二十八日總統華總(一)義字第 8600077350 號
  令修正公布第 10-1、23-1、31 條條文
4.中華民國七十七年十一月十一日總統(77)華總義字第 5191 號令修正
  公布第 4、11、20  條條文;並增訂第 10-1、23-1 條條文
3.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十一月二十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全文 36 條
2.中華民國六十九年四月九日總統(69)台統(一)義字第 1968 號令修
  正公布第 5、6、11、15、18、21 條條文;並增訂第 24-1 條條文
1.中華民國六十三年七月二十六日總統(63)台統(一)義字第 3300 號
  令制定公布全文 28 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