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,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法規沿革

法規名稱: 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
公發布日: 民國 96 年 02 月 16 日
修正日期: 民國 107 年 07 月 13 日
發文字號: 環署基字第1070054865號令
法規體系: 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/應回收廢棄物
立法理由:
法規功能按鈕區
3.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十三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基字第 1070054
  865 號令修正發布第 2、5 條條文;並刪除第 11 條條文
2.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基字第 1030100
  061 號令修正發布全文 12 條;並自發布日施行
1.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二月十六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基字第 096001342
  3 號令訂定發布全文 14 條;並自發布日施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