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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相關行政函釋共計47件(如一覽表),自即日起停止適用,請查照
主管機關: |
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|
公(發)布機關: |
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|
公(發)布日期: |
110.01.07 |
公(發)布字號: |
環署化字第1098200522號函 |
內容: |
主 旨: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相關行政函釋共計 47 件(如一覽表),自即
日起停止適用,請查照。
說 明: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歷經多次修正,旨揭行政函釋之法規內容已有
未合,爰停止適用。
正 本:直轄市政府、縣(市)政府
副 本:本署法規委員會、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(均含附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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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表附件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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